抛光是指应用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作用,使工件外表粗糙度降低,以取得光亮、平整外表的加工办法。是应用抛光工具和磨料颗粒或其他抛光介质对工件外表停止的修饰加工。
抛光不能进步工件的尺寸精度或几何外形精度,而是以得到润滑外表或镜面光泽为目的,有时也用以消弭光泽(消光)。通常以抛光轮作为抛光工具。抛光轮普通用多层帆布、毛毡或皮革叠制而成,两侧用金属圆板夹紧,其轮缘涂敷由微粉磨料和油脂等平均混合而成的抛光剂。
抛光时,高速旋转的抛光轮(圆周速度在20米/秒以上)压向工件,使磨料对工件外表产生滚压和微量切削,从而取得光亮的加工外表,外表粗糙度普通可达Ra0.63~0.01微米;当采用非油脂性的消光抛光剂时,可对光亮外表消光以改善外观。 大批量消费轴承钢球时,常采用滚筒抛光的办法。
粗抛时将大量钢球、石灰和磨料放在倾斜的罐状滚筒中,滚筒转动时,使钢球与磨料等在筒内随机地滚动碰撞以到达去除外表凸锋而减小外表粗糙度的目的,可去除0.01毫米左右的余量。
精抛时在木桶中装入钢球和毛皮碎块,连续转动数小时可得到耀目光亮的外表。精细线纹尺的抛光是将加工外表浸在抛光液中停止的,抛光液由粒度为W5~W0.5的氧化铬微粉和乳化液混合而成。 抛光轮采用材质匀细经脱脂处置的木材或特制的细毛毡制成,其运动轨迹为平均稠密的网状,抛光后的外表粗糙度不大于Ra0.01微米,在放大40倍的显微镜下察看不到任何外表缺陷。此外还有电解抛光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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